一家四人被非法劳教 张亚芬控告江泽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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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河北省定兴县北田乡51岁的张亚芬女士与丈夫韩连全及二个女儿,都修炼法轮功,因此遭受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,四人都被非法劳教过,二女儿被体罚流产后劳教迫害,至今不能怀孕。

近期,张亚芬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,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,绳之以法;赔偿控告人背负冤案、饱尝牢狱之苦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失。

下面是张亚芬女士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:

我在年轻时就体弱多病,结婚后更是患有神经衰弱、失眠、胃痛、妇科炎症,导致腰腿痛,且右腿不能行走,久治不愈,我每天生活在病痛当中。为了能解除我身体的病痛,就求神拜佛,用各种偏方,钱花了不少可是病却没好,对生活失去了信心。就在我有轻生想法的时候,1996年有幸修炼了法轮功(法轮佛法,法轮大法),听法轮大法师父的各地讲法录音,知道了怎样按“真、善、忍”做个好人,也明白了人生当中不得其解的问题。我的思想在升华着,不知不觉身体的病痛全都好了,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。法轮大法给我指引了一条无私无我的光明大道,使我走上了返本归真之路。

1999年7月,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,操控法律之外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,栽赃、陷害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,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,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、抓捕、拘留、强制洗脑、劳教、判刑、酷刑折磨……等迫害。

1999年7月19日晚上,北田乡政府来了4个人指使本村干部把我叫到村委,他们大肆恐吓我,说从7月20日开始不许炼法轮功,把书都交出来等等。到了第二天,也就是7月20日,我一看没有了炼功环境,心想怎么办,这么好的一部功法被诬陷,想到只有到北京向中央领导人反映情况。我当时带着两个上学的女儿,到北京之后才知道不许法轮功学员们反映真实的情况。 天安门的警察把我们拉到了丰台体育馆,之后县里来人,把我们劫持回了北田乡政府,并拘留了我们,孩子的姑姑和姑父来探望孩子,被勒索了1350元钱才放了两个孩子。我被非法关押了半个月才让回家。在这期间,他们抢走了我家的2台缝纫机、电视、录音机、15个小凳子。

8月份他们安排村里监视我,北田乡派出所的人经常到家中捣乱,同时抢走了我所有的法轮功书籍。我没有了人身自由,无奈之下再一次带着两个女儿去北京上访。怕象上次一样被劫持,只好在北京树林里呆着,天凉了怕孩子挨冻,把孩子送回家。就在我们还没有到村口,就被劫持到北田乡派出所毒打,之后把我关进了县拘留所,在拘留所期间曾把我拉到县武装部基地,进行强制洗脑,强迫放弃信仰,由于我的不配合,又把我扔回看守所。这期间,他们把我的腿打坏,几天不能伸直,在这里我被非法关押4个月之后,直到2000年过年了才放我回家。

回家后才知道就在我和女儿去北京期间,乡派出所的人经常到我们家骚扰,吓的十二岁的儿子精神发呆,都不敢和邻居说话,给孩子的心里造成了极大的伤害。

2000年4月3日,我和两个女儿决定再去北京上访,刚到天安门广场就被便衣询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,之后就被劫持回当地,被非法关押在乡政府里。那里的人员打我的脸,用皮鞋踢我的胸部,晚上他们轮班迫害我,把我打翻在地,不让睡觉。一次他们把我迫害的昏迷,躺在地上,他们用脚踩在我的腰上,直到看我真的不动了才不打了。在乡政府关押期间,不给我们饭吃,还逼迫我们给他们干活、做饭,这样才让我们吃一点饭。

在乡政府被非法关押了5个月后,于2000年9月12日冤判三年劳教。在保定劳教所里,不许学法炼功,没有人身自由,劳教所指使劳改犯看管每一位法轮功学员,他们利用犯人诽谤大法。由于我不配合,劳教所的队长闫庆芬、李秀琴,指使犯人用铐子铐我一天一夜(身体呈“大”字形),直到我昏迷,脸色变了,才放我下来。放下来之后,我的右臂被迫害的短了一半,不能伸直(我就背大法,几天后就恢复了正常,这足以说明法轮功的超常以及祛病健身的功效)。闫庆芬、李秀琴,为了逼迫我转化,不仅安排劳改犯看着我甚至打我,每天干奴工16-17个小时,使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。到2002年回家后,全身无力,身体极度虚弱。

我被非法劳教期间,大女儿有家不敢回,有时就住在玉米地里。被一名好心的法轮功学员知道后,把孩子接到她家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在这名好心的法轮功学员不在家的情况下,到法轮功学员家中乱翻,后来在我女儿的床上发现有法轮功资料,他们就把我女儿绑架到李郁庄洗脑班进行迫害。当时用铐子铐了我女儿一晚上,几天后把我女儿非法劳教(保定劳教所)进行迫害。我大女儿被非法劳教了一年多。

二女儿结婚嫁到了本县柳卓乡。因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,毒害了众多的百姓和各级执法人员。女儿做资料是叫人们分清善恶唤醒良知做个好人。2007年,柳卓乡派出所受县610的指使,开始对柳卓乡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,抢走了我女儿家的笔记本电脑、打印机、光盘、打印纸、2部手机等东西。二女儿被绑架、非法关押,当时女儿已有两个月的身孕,国保大队的警察强迫我女儿长时间站立不许动,致使我女儿在定兴县看守所流产,就是这样还是把我女儿非法劳教了一年半。几年过去了,直至现在女儿也不能怀孕。

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,江泽民以奥运维稳为借口,加紧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。2008年5月25日早上,北田乡政府联合北田派出所,开着两辆车到我的家里用暴力绑架了我的丈夫韩连全。在看守所里,警察指使刑事犯把我丈夫足足打了一天,把我丈夫眼睛打的看不见了。之后,非法关进保定劳教所继续迫害,一年。在刚把我丈夫送进去的时候,劳教所检查身体,说我丈夫有病不能收。他们就给劳教所里送钱行贿,强行把我丈夫关进劳教所迫害。并扬言说:“劳教所不要你,回去还叫看守所的犯人打你”。

我丈夫被绑架时,我当时正好外出,我回到家中看到满屋的狼藉,以及屋内的情景就知我丈夫是被暴力绑架的。眼前的情景令人气愤,我决定到县公安局国保要人,受江泽民谎言毒害的村干部把我的行踪早就报告给了县公安局,并在各个路口安插不法人员蹲坑。本村的村民用摩托车带我去县城要人,在路上蹲坑的不法人员把我从摩托车上粗暴拽了下来,把我塞进一辆警车里开到县公安局,我拒绝配合他们,国保大队的警察就打我的脸、头,打的我头晕。几个小时后,把我关进了看守所里。当时一量血压180。

几天之后,我又被非法劳教一年,关进了河北省石家庄女子劳教所里继续迫害。到了劳教所量血压是180,查出了肺炎,他们不但不放我,还强迫我在劳教书上签字,我就在劳教书上写下了我要上诉,他们就再一次动手打我。

被关进劳教所后,强迫干奴工,并强行转化(强迫放弃对“真善忍”的信仰)。劳教所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,以给劳改犯减刑的好处,指使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。被指使的刑事犯人对我进行迫害、刁难、限制人身自由。家里人给的生活费,劳教所队长几个月后才给我。

由于在劳教所遭受的迫害,2009年回家后,我一直身体不好,重活不能干,家人都担心我的身体。虽然我被迫害成这样,可是一直有人在暗中监视我们。就连我的二代身份证公安局都做了手脚,我去银行存款都不能用。

我家五口人,四口被非法劳教过,我曾被非法劳教过两次。我以上只是简单的叙述了一下我们全家人修炼所遭受的迫害,长时间的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,身心受到严酷的摧残,我现在能罗列出来的这只是冰山一角,这十六年的遭遇,所受到的迫害罄竹难书。

我要状告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,践踏法律,破坏公民的信仰自由、言论自由,破坏公民的知情权,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坏人,是反人类的邪恶之徒。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,绳之以法。还法轮大法清白,还我们师父清白!还我们法轮功学员的真正信仰自由与人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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